肇庆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力推进绿美肇庆生态建设,以高水平保护支撑肇庆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5年年底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及督察组移交的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到位;全市空气质量稳中向好,空气各项指标达到上级考核的要求;全市国考、省考断面优良率和劣V类比例完成省下达目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202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宣讲、培训等形式学思践悟,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有效解决对新发展理念认识不够深入、统筹发展和保护还有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紧迫性不够、责任落实仍有死角等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步。
2.全面落实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增强固碳中和功能,保护生物多样性,构建绿美肇庆生态建设新格局,建设高水平城乡一体化绿美环境,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肇庆样板。
(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3.以“双碳”目标引领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力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推动工业园区补短板、优环境、强管理。推动四会南江工业园、广宁石涧工业园集中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率和处理负荷;加快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市管起步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升治污能力。进一步健全园区相关管理制度,强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将园区土壤环境质量作为我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的重点内容;落实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推进已批准设立的开发区、产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
5.推动区域城乡绿色协调发展。以实施“百千万工程”为牵引,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加力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集中供水和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健全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6.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健全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机制,持续推动协同减排,严厉打击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加强机动车排放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2025年年底前,基本实现26家企业涉气重点源自动监控治理;2026年年底前,149套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整改完成率达到100%。2025年力争完成省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7.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持续推动31条河涌治理。分类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强化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态系统整治,巩固地表水断面治理成果,持续保持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加快补齐水环境基础设施缺口。加快建设完成“十四五”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任务缺口;对进水生化需氧量异常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提升污水收集效能。三是狠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落实省民生实事重点任务为抓手,高水平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补齐农村环境治理短板。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自然村生活污水新建治理任务;全市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达到60%。2027年河涌劣V类水体占比降至30%以下。
8.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减少小散户粪污乱堆现象。完善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统计体系,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快“无废城市”建设,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统筹合理安排建筑垃圾转运设施、消纳场和综合利用场所的布局和用地,因地制宜推进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满足全市建筑垃圾处理需求。
(四)持续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9.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督检查行动。全面排查全市违规建设项目及经营活动侵占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情况,梳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全面整改。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违规建设项目,依法责令停工整治。
10.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以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改善生态系统质量,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
11.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章制度。完善监管体制和执法机制,开展自然保护地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
(五)严格重点领域监管,强化风险防控
1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常态化排查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按要求对水源保护区内相关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水源地预警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提升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水平。
13.建立健全生活污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强化源头管控,对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违法违规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解决一批情节严重、风险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引导国有和社会资本投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推行收运、利用一体化运营。
14.着力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效率,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六)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环保督察整改强大合力
15.健全完善整改工作体系。绿美肇庆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闭环工作机制。绿美肇庆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各整改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形成长效机制,报绿美肇庆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16.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市纪委监委要针对督察组移交问题成立责任追究调查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规范、精准、审慎实施问责,依规依纪依法追究整改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保障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按规定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注重发挥绿色金融作用,强化绿色融资支持,重点支持大气、水、土壤、生态修复等污染防治以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要做好信息发布工作,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强化公众参与,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