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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2015/12/30 1.8w 阅读 482 点赞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15-12-31 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做好我市承接地方立法权工作,经市政府批准,由市法制局牵头组织开展对1988年至2014年市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市政府对清理结果进行了研究,决定对所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或内容与上位法规定相抵触,或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适应,或文件之间不协调、互相冲突,或与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不适应的141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我市有关管理活动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