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肇庆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肇庆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广东省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肇庆卷)》编纂的组织领导等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陈宣群(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蔡大经(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涛(市地方志办主任)
成 员:陈海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贾世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锡友(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文生(市财政局副局长)
陆树和(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刘 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鸿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江世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梁道泮(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欧建军(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成币(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黄方业(市地方志办副主任)
叶可道(市地方志办副主任)
余 泽(市公路局副局长)
叶可晃(市文联专职副主席)
谈亮天(端州区副区长)
陆炳权(鼎湖区委常委)
陈劭敏(高要区副区长)
黎庆文(四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蔡验霞(广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徐美龙(德庆县副县长)
童海森(封开县副县长)
文红妹(怀集县副县长)
陈 皓(肇庆高新区党委委员,区党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梁锦添(肇庆新区管委会党政综合办主任)
刘万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地方志办承担,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地方志办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