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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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6/03/22 1.3w 阅读 88 点赞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肇庆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65号)转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一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各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国采接续采购(1-8批)采购周期自2026年3月3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首年采购周期从2026年3月31日至2027年3月30日。

    二、医疗机构要按照已自主填报的品种和需求,确保中选产品入院,采购周期内,医药机构优先使用本次集采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

    三、各地医保部门要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有计划地实施采购,掌握使用进度,避免实际用量与上报协议量产生较大波动,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约定采购量。


附件: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

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6〕65

号)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1-8批国采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