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解读
2023年6月7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了《肇庆市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提升我市电力接入外线工程政府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肇府办〔2021〕7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类),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公路用地审批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等。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
三、《实施方案》办理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局负责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审核。
(二)市资源局负责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三)市交通局负责因供电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用电审批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在公路用电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省管高速公路除外);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审批。
(四)市城管局负责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在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
(五)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六)市政数局按照集成服务工作要求负责案件受理、案件分发、办结文书送达;负责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平台建设,以及与其他单位系统对接工作。
(七)市发改局负责督促协调各审批单位按时完成联合审批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相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