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2015年度肇庆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的通知(肇府函〔2015〕476号)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获得2015年度肇庆市
政府质量奖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奖励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和激励企业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肇庆市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同意经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评定的广东亚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羚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怀集县人民医院等3个单位荣获2015年度肇庆市政府质量奖。
为鼓励我市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积极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进一步促进质量强市建设,市政府决定对上述获得2015年度肇庆市政府质量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每个单位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希望受表扬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学习受表扬单位追求卓越的质量理念和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开创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新局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质量强市作出新的贡献。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31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单位,市属各院校,市属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