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基准地价适应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等有关规定,我市编制了新一轮基准地价,已经2018年11月26日十三届6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肇庆市端州区基准地价的通知》(肇府函〔2014〕281号)同时废止。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1.肇庆市端州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肇庆市端州区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修正体系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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