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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3人因涉嫌失火罪被刑拘!

2025/03/27 1.1w 阅读 247 点赞

       近日,广宁县发生三起森林火警,3名犯罪嫌疑人均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请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案例回顾

       案例一:3月23日下午,五和镇一山场突发山火。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迅速到场侦查,并于当日抓获犯罪嫌疑人莫某。目前,莫某(男,24岁)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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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二:3月25日,江屯镇一山场发生山火警情。广宁警方调查发现,是范某当天在山场附近违反禁火令燃烧杂物,不慎引燃周边植被所致。目前,范某(男,57岁)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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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三:3月25日,广宁县南街街道独江山突发山火。经查,冯某于当日在山场附近违反禁火令焚烧杂草,导致火势蔓延引发山火。目前,冯某(女,59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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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提醒:清明节临近,祭祀扫墓、踏青郊游活动集中,野外用火隐患急剧上升,在森林防火区内,请广大群众要牢记以下“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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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警事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