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肇庆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资格申请指引(试行)的通知》(肇医保函〔2021〕129号)相关规定,经零售药店申请、辖区经办现场评审考核和综合评估,拟将肇庆百安药店、肇庆好药师健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端州宝翠分公司、肇庆市大家好药房有限公司端州区鸿景悦园分店、广东邦健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德庆龙湖春天分店、肇庆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德庆凤村分店纳入肇庆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3月8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园北路8号
电 话:0758-2108576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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