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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年)》解读

2023/10/19 1.2w 阅读 74 点赞

《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年)》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23-10-20 15:3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23年10月12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及《中共肇庆市委关于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的意见》部署要求,科学有序深入推进绿美肇庆生态建设,结合肇庆市情、县情、镇情、村情、林情等实际,部署实施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大力发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努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肇庆样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合理布局。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三)坚持节约务实、绿化为民。

  (四)坚持目标导向、压实责任。

  (五)坚持共建共享、久久为功。

  三、绿美肇庆建设目标

  (一)近期目标(2023—2027年)。

  1.在森林生态建设方面,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00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00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100万亩,混交林比例达到53.7%,森林结构明显改善,森林质量持续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持续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健康稳定。

  2.在城乡绿化建设方面,完成创建3个县级国家森林城市,建成广东(肇庆)植物园,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33%,城乡绿美环境显著优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二)远期目标(2028—2035年)。

  1.在森林生态建设方面,完成林分优化提升58万亩,森林抚育提升170万亩,建设国家储备林200万亩,混交林比例达到60%以上,森林结构更加优化,森林质量显著提高,森林碳汇能力明显增强。

  2.在城市绿化建设方面,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7%,村庄绿化覆盖率稳定在33%以上,国家森林城市实现全覆盖,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植被成为绿美肇庆的鲜明底色,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肇庆样板。

  四、重点工程

  (一)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

  1.对低质低效林及布局不合理的林分等进行林分改造,对有培育潜力的阔叶幼林进行封山育林,调整和优化林分结构,营造高质高效乡土阔叶混交林,完成林分优化提升158万亩。

  2.对立地条件较好,乡土阔叶树或杉木总体生长状况尚好的中幼林,采取割灌除草、施肥、补植等措施,促进林分生长,完成森林抚育提升270万亩。

  3.结合森林防灾减灾规划,新建生物防火林带7323公里,维护修复生物防火林带30168公里,带状优化提升连片纯林林相,增强森林生态能力。

  4.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林分优化林相改善,完成国家储备林建设300万亩,营造大径材林和珍贵用材林。

  5.重点对高速公路及国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弃置矿山进行修复,恢复森林景观,增加森林面积,完成矿山生态修复0.57万亩。

  (二)实施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

  1.结合城市更新、城区扩绿添彩工作,建设街心公园、口袋公园等小微绿地,高效推进城市增彩补绿,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全域创建县级国家森林城市。

  2.结合镇街风貌提升,加强镇区生态环境整治,打造休闲宜居型、生态旅游型等特色森林城镇50个。

  3.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边”“四旁”绿化品质,打造推窗见绿、开门见园、记得住乡愁的美丽宜居家园,完成森林乡村建设500个。

  (三)实施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

  1.开展全市95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勘界立标、科学考察、总体规划编制,完善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2.开展自然保护地内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等生态修复,完成自然保护地内桉树纯林改造,保护地内的生物多样性、景观协调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不断提升。

  3.自然保护地全部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到“有人建、有人管”,管理制度不断规范,管理效能显著提高。

  4.高标准建设广东(肇庆)植物园,收集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特色植物资源,实现肇庆市本土珍稀特有植物物种 90%以上的迁地保护。

  5.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制,实现湿地资源管理“一张图”。强化星湖、怀集燕都、四会绥江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及科学利用。

  6.完善提升一批自然公园科普宣教、生态体验及休闲游憩功能,建设9个示范性自然保护地、8个自然教育基地。建成鼎湖山生态文明示范区,擦亮全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金字招牌”。

  (四)实施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

  1.根据自然公园、历史遗迹、红色乡村、古树乡村等城乡景观要素布局,因地制宜打造南粤红绿径、自然教育径等各具特色的森林步道400公里,有效串联各类景观节点。

  2.重点推进西江、北江、贺江、新兴江、绥江以及星湖湖泊“五江一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岸景观与特色营造,提升绿道、碧道和南粤古驿道沿线景观,完成1000公里绿色生态水网景观提升。

  3.完成全市1802公里高速、国省道等交通干道沿线森林景观和残缺断档的绿化带优化提升,营建具有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连续贯通的森林景观。

  (五)实施古树名木保护提升行动。

  1.落实最严格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严格迁移审批,按照“一树一档”要求,建立图文档案信息数据库,落实古树名木资源动态管理。

  2.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督查,严厉打击非法采伐、采挖、运输、移植、损害等破坏和违法迁移古树名木行为。

  3.充分挖掘古树的文化、生态、旅游功能,结合绿美古树乡村建设古树公园100个;加强古树名木健康监测,对1700株遭受损害、生境遭到破坏、生长异常、长势衰弱和濒危的古树名木进行抢救、复壮,逐步恢复古树名木健康。

  (六)实施全民爱绿植绿护绿行动。

  1.发扬“岳山造林”光荣传统,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等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建设“机关林”“企业林”“巾帼林”“青年林”“学生林”等主题林117片。

  2.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充分利用义务植树网络平台,构建义务植树参与便捷渠道,组织实施富有特色、群众认可的“互联网+义务植树”项目13个。

  五、保障措施

  提出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政策机制、强化资金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强化督导考核等五项保障措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