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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三年( 2023-2025年) 行动“1+5”工作方案》解读

2024/02/29 1.1w 阅读 354 点赞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三年( 2023-2025年) 行动“1+5”工作方案》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     撰写时间:2024-03-01 17:3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三年( 2023-2025年) 行动“1+5”工作方案》(肇办字〔2023〕21号,以下简称《“1+5”工作方案》)已正式印发。现就《“1+5”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工作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培育打造肇庆新农人队伍,做大做强柑橘、预制菜等产业的工作要求,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推动肇庆向农业产业强市跨越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1+5”工作方案》,作为肇庆农业农村领域贯彻落实省委以及市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第一份配套文件,是我市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1+5”工作方案》主要包括1个总的工作方案和5个配套文件。总工作方案提出实施稳粮保供、农业规模化生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创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产品品牌提升七大工程共32项重点任务,全面涵盖了粮食生产、农业规模化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科技创新、全产业链打造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等重要工作。

  第1个配套文件是《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若干政策措施》,共提出涵盖粮食生产、“菜篮子”基地、柑橘规模化种植、水产绿色养殖、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招商引资、预制菜产业发展、农业品牌培育、农业保险、企业上市、企业融资、项目用地等方面的13条政策措施。

  第2个配套文件是《肇庆市农业产业招商优惠政策》,制定8条措施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类招商项目遴选条件和指导性指标,涵盖准入管理,重点支持方向,主体培育,用地保障,用水、用电、用气优惠,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保障等措施。

  第3个配套文件是《肇庆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围绕项目落地、资金奖补、品牌打造、金融支持、人才培育、标准制定、出口贸易等7方面制定10条措施。

  第4个配套文件是《肇庆市促进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主要从扩面积、上规模,抓品控、提质量,铸品牌、拓市场,强主体、延链条,兴农旅、促融合等5个方面提出10项工作任务。

  第5个配套文件是《肇庆市培育壮大“新农人”队伍的实施方案》,围绕培育“新农人”群体,调动“新农人”创业创新积极性,引导“新农人”开展延链强链、打造品牌、制定标准、提升联农带农能力、强化组织化管理等方面制定了11项重点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大力实施稳粮保供工程。到2025年,全市粮食作物总播种面积稳定在29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0万吨以上,累计建成156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3亩以上可复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新增省、市“菜篮子”基地5个和30个。

  (二)大力实施农业规模化生产工程。到2025年,全市贡柑总种植面积达15万亩以上,沙糖桔总种植面积达15万亩以上,花卉总种植面积达10万亩以上,南药总种植面积保持在140万亩以上。创建10个以上省级现代化美丽牧场、80个以上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建设5个以上现代化畜禽三产融合全产业链项目。完成13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建设3个以上省级示范性美丽渔场,打造30家省级或以上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新增4个全国“土特产”示范村镇。创建1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新增2个农业产业强镇。

  (三)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工程。到2025年,现有园区主导产业中的二三产业产值占其综合产值60%以上。新增15个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大力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比2022年翻一番,培育上市挂牌企业1-2家。专项登记在册“新农人”群体达到1万人以上、经营主体总量突破1000家。培育营业收入超20亿元、10亿元、5亿元分别1家、2家、2家。农民合作社稳定在3500家以上,家庭农场稳定在8000家以上。新增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3家、10家、60家以上。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家。每年全市开展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不低于30万亩。

  (五)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工程。到2025年,建成6个县级农技推广服务驿站,打造12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认定农村乡土专家600名,培训基层农技人员1000名,培养高素质农民10000名。打造5个市级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创建1个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智慧农业示范基地10个。

  (六)大力实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到2025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家。规模以上食品饮料、中医药制造工业企业分别突破80家、5家,食品饮料加工业产值达300亿元以上。建成产地冷藏保鲜设施100个。打造一批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七)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确保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列入试行的生产经营主体食用合格证覆盖率达到100%。新增省级以上品牌25个,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15个。

  附件: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若干政策措施


 

  附件

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若干政策措施

序号

类别

政策措施

咨询联系电话

1

扶持发展粮食生产主体

对单个实施主体流转耕地连片200亩以上、扩大粮食生产规模,在粮食烘干、工厂化育秧、机防等全程机械化薄弱环节购置设备,并开展社会化服务,积极参与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双季稻轮作试点等项目的,市级财政给予200元/亩的一次性奖补(单个实施主体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管理科,电话:2237300

2

奖补“菜篮子”生产基地

对首次评为省级、市级“菜篮子”基地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交流科,电话:2273896

3

奖补柑橘规模化种植。

对单个生产经营主体新增连片种植柑橘100亩以上的,市级财政按照5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经营主体或个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电话:2260166

4

支持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生产主体),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渔业发展科,电话:2237344

5

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生产性补助。对当年新获批创建的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财政给予300万元建设资金,通过绩效考核后再给予200万元生产性奖补资金。

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电话:2231913

6

奖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示范家庭农场,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改革经济科,电话:2208909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电话:2260166

7

强化农业招商引资

对新引进的粮食、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南药等6大优势产业和油茶、花卉、茶叶等3大特色产业项目予以奖补,具体按照《肇庆市农业产业招商优惠政策》执行。

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交流科,电话:2273896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电话:2260166

8

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

对预制菜企业或者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扶持,具体按照《肇庆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执行。

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电话:2310688

9

奖励培育农业品牌

对首次获得“粤字号”农业品牌认证的,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市农业农村局信息交流科,电话:2273896

对首次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5万元/个和10万元/个。

市农业农村局质量监管科,电话:2271710

10

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完善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基础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优化财政补贴政策,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品,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发展。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电话:2281219

11

鼓励涉农企业挂牌上市

鼓励拟上市的涉农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引入有实力、专业化的战略投资者,开展资产整合。加强企业上市培训辅导,帮助企业掌握市场动态,争取各项上市政策扶持。企业成功挂牌上市的,按照《肇庆市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奖励办法》有关条款予以奖励。

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电话:2208827

12

扩大企业融资渠道

建立肇庆乡村产业投融资项目库,将股权清晰、运营规范、治理完善、财务健全的优质企业增资扩产项目纳入项目库,推动企业对接广东省乡村产业投资联盟投融资平台,满足企业建设资金需求。

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科,电话:2260166

13

统筹保障项目用地

统筹全市用地指标保障项目落地,结合项目建设时序和用地报批条件成熟度优先安排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

市自然资源局管制科,电话:2773200

市自然资源局规划科,电话:232322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