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肇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广东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方案》,现确定肇庆市金融工作局为肇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和《广东省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方案》,现确定肇庆市金融工作局为肇庆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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