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警事要闻警事要闻

广宁警方果断出手,严惩扰乱单位秩序行为,6人被拘……

2024/08/06 1.4w 阅读 326 点赞

在表达诉求时,公民必须依法、理性地进行,绝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近日,广宁警方依法处置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行政拘留6人,有力打击了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正常社会治安秩序。


图片


事件回顾

       今年4月至7月期间,广宁县南街街道某工地在施工时遭到多次阻扰,阻扰施工人员声称“土地存在争议”,双方均报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随即介入调查,确认该工地施工土地的程序合法,证件齐全,不存在争议。随后,广宁警方多次向阻扰施工人员进行释法教育,并明确告知其行为违法。

       8月4日,当该工地再次施工时,6名违法人员继续采取停车阻碍出入口、阻止车辆运输、要求施工机械停工等方式扰乱秩序。面对民警的现场劝导,他们始终拒不配合。最终,广宁警方果断出手,依法将6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询问,6人如实陈述了阻碍施工、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6人均被广宁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事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