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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3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的函

2023/06/28 5.6k 阅读 290 点赞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2年6月1日修订)第八条有关规定,现就2023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函告如下:

  根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我市202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109.75元,2023社会保险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24330元/月(我市2022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请你局按以上规定征收失业保险费,并向参保单位、参保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正文电子版-关于调整2023社会保险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的函.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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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