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警到侦破
仅用6小时
人赃并获
7月23日8时许,德庆县公安局悦城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其摩托车被盗。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通过研判分析、梳理线索,迅速锁定两名涉案嫌疑人,并于当天14时许,一举抓获两名嫌疑人李某、欧某,成功起回群众被盗摩托车。
到案后,李某、欧某二人对其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欧某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事主特意制作一面印有“办案神速喜复得,心系百姓好警察”字样的锦旗送到悦城派出所表达谢意和对德庆公安工作的肯定。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