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放在家里的3万元现金和一枚金戒指不见了!”
2025年10月13日17时许,张女士匆匆来到鼎湖公安分局桂城派出所报案。接报后,鼎湖公安刑侦大队联合桂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案发现场展开调查。
据张女士反映,她与女性朋友李女士合租在桂城街道某小区。10月6日,李女士的男朋友卢某从外地前来探望,并暂住在合租房内。10月13日,张女士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己存放在卧室的存钱罐及一枚金戒指不翼而飞。
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在多方走访后发现卢某行为举止异常可疑。面对民警询问时,卢某神情慌张,更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通过进一步调查得知,在张女士和李女士上班期间,屋内仅剩卢某一人在场,且房屋门锁完好,无被破坏痕迹。

据李女士透露,卢某近期经济拮据,曾向她借钱,但来到鼎湖居住后,却突然归还了之前的借款,这一反常情况加深了卢某的作案嫌疑。在掌握这些关键线索后,民警对卢某进行依法讯问。
经审讯,卢某将金戒指变卖给了典当行。民警立即赶到典当行追回了被变卖的金戒指,为受害人及时挽回了经济损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案的成功快速侦破,充分体现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决心与能力。
鼎湖公安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增强防盗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