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肇府办〔2012〕38号)

肇府办〔2012〕38号
关于调整肇庆市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省政府《关于成立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府函〔2012〕82号)精神,为加强对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调整市“两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 长:郭锋(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惠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关鹏(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梁耀钧(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田世雄(市委副秘书长、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
陈列(市政府副秘书长)
何炼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局局长)
梁钧权(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黎沛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于正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黄社生(市编办主任)
张志勇(市中级法院常务副院长)
宋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洪海雄(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靖(市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谭锦添(市教育局局长)
关键(市科技局局长)
梁冠光(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黄学武(市民政局局长)
刘庆良(市司法局局长)
江军洲(市财政局局长)
谈郁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建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潘锐波(民建肇庆市主委、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孟广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生(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大盛(市水务局局长)
刘燕初(市农业局局长、市委农办主任)
江栋才(市外经贸局局长)
欧荣生(市文广新局局长)
曹伟光(市卫生局局长)
梁健梅(市人口计生局局长)
刘锐金(市审计局局长)
唐海洲(市国资委主任)
郑时广(市体育局局长)
李子骞(市统计局局长)
吴奕鹏(市物价局局长)
陈祖飞(市林业局局长)
吴晓荣(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刘卫红(市旅游发展局局长)
陈六合(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局长)
魏毅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刘迪来(市保密局局长)
余刚林(市档案局局长)
林金汉(市法制局局长)
徐帜荣(市粮食局局长)
吴日裕(市工商局局长)
梁永发(市质监局局长)
冼少强(市国税局局长)
梁友平(市地税局局长)
刘云华(人行肇庆市中心支行行长)
全民邦(肇庆银监分局局长)
王继洪(肇庆海事局局长)
秦慰雄(肇庆海关副关长)
李恩培(肇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蓝达青(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唐 莹(团市委书记)
张丽文(市妇联主席)
吴木生(市工商联主席)
钟金就(市社科联主席)
陆崇尧(市编办副主任)
纪斌(市金融局副局长)
林永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志坚(市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何育泉(市工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吴日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育泉、陆崇尧、林永红、纪斌、王志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统筹小组,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二是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小组,由市工商局牵头。根据“两建”工作内容和工作需要,统筹小组分别设立若干专责小组。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机构领导小组“两建”△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驻肇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7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