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要求,现将《肇庆市人社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肇庆市人社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动人社领域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要求,现将《肇庆市人社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予以公布。清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决定及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肇庆市人社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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