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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诈骗保】注意!社保“挂靠”,不靠谱!

2022/05/11 1.2k 阅读 505 点赞


  近期有群众反映:

  有中介推销说挂靠他们公司就可以缴社保,也有中介推出的APP违规收取代理费后参保。

  在此提醒大家:别听他们忽悠!当心被套路!所谓社保“挂靠”,就是需要参加养老保险的人与一家公司虚构劳动关系,然后由这家公司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这种虚构劳动关系代缴社保是违法的!社保“挂靠”风险大纠纷多,挂靠企业不肯续保缴费,甚至有中介直接卷款跑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社会保险费缴纳的法定单位主体。现实中一些人会委托中介冒充用人单位缴费,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一条:“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通过单位挂靠社保

  存在多种风险

  让我们来一一揭晓

  影响个人征信,可能会被纳入失信名单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严重失信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多付钱还没保障,多缴费、无福利

  找公司“挂靠”,自己要多交一份“挂靠费”(美其名曰“服务费”)。由于和“挂靠”公司并不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不仅享受不了工资、福利等待遇,如果真出事,劳动法也保护不了你。

  小心社保没交起,“挂靠”公司还跑路了

       打着社保“挂靠”的幌子实际实施诈骗行为,收钱后出具假的社保缴费凭据,实际并没有办理社保,或是先交几个月社保费获取信任,最后卷款跑路的事经常有新闻曝光,小心竹篮打水一场空!

  @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个人身份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请通过线上和线下等官方渠道

  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根本无需挂靠、代办!

  讲了这么多

  只想强调一句话

  一定要以合法途径参保!

  如有发现欺诈骗保,欢迎知情群众向有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58-1234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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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