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唐人街超市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未在规定限期内偿还我市工伤保险基金依法先行支付你单位职工程某一次性工亡补助金727920元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截至2021年9月供养亲属抚恤金合计298638元(后续每月将按标准支付程某亲属3人待遇共8166元,以及支付每年按政策对待遇调整增加的费用,直至其失去享受抚恤金待遇资格之日止),我局于2022年7月22日作出《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肇社保催告〔2022〕1号、2号),向你单位催告如下:请你单位于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你单位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如无正当理由,你单位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你单位拒不配合,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基金案件强制执行催告书》(肇社保催告〔2022〕1号、2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催告书。如逾期未领取,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视为送达。
本单位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26号
联系人:稽核内审科 黄小姐 电话:0758-2846896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