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加强全市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切实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市将开展2024年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取得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包括备案)的劳务派遣单位。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内容包括2023年经营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以及订立劳动合同、参加工会的情况;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的用工单位、派遣数量、派遣期限、用工岗位的情况;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情况以及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设立子公司、分公司等情况。
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劳务派遣员工登记表。
三、年审方式
劳务派遣年审工作在“劳务派遣机构管理系统”进行。
1、劳务派遣单位需登录“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信息系统”
(https://ggfw.hrss.gd.gov.cn/LWPQ/#/)进行填报上传年审材料。
2、劳务派遣分支机构(备案公司)仍需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年审不合格的劳务派遣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限期内没有完成年审资料上传的劳务派遣单位将按未参加年审处理。
2、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年审工作。于2024年3月25日前将《获得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公示表》(所有现有的劳务派遣单位情况都要进行公示)及《劳务派遣情况表》通过粤政易报送市人社局。
联系人:郭华;联系电话:0758-2786811。
附件:
1.肇庆市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
2.劳务派遣员工登记表
3. 劳务派遣情况
4. 获得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情况公示表
5. 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书(封面)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