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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心存侥幸“点火”,广宁一男子“引火烧身”……

2024/11/03 8.9k 阅读 396 点赞

田间起烈焰,过火三百田。

心存侥幸意,法网即相牵。

安全重如山,人人须把关。

防火要警惕,莫让火燎原。


       11月1日上午,广宁县江屯镇南山洲田垌一田间发生火灾,火灾造成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起火原因竟是村民庚某祥为种植农作物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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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庚某祥在清除杂草时贪图一时之便,心存侥幸用火点燃了田间杂草,由于天气干燥,加上风力较大,火势快速向周边蔓延,最终失控引发火灾。目前,庚某祥(男,广宁江屯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枚随意乱扔的在燃烟头,一时粗心大意的明火野炊,一次心存侥幸的点火除草,这些都是可能引发山火的源头……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强、范围广、破坏大、救援难、损失惨的灾害,危害极大。

步入秋冬,天干物燥,草枯易燃。此时正是森林火灾的高风险阶段,防火工作更需置于首位。但总有一些人轻视防火的重要性,漠视政府发布防火令中有关严禁野外用火的规定,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流失,也给自己带来了法律的严惩。


案例回顾

       案例一:今年3月,县城南街街道星平村委会某村多名村民以焚烧的方式清除田间杂草,所幸民警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后因村民违法情节轻微且认错态度诚恳,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训诫和宣传教育……

       案例二:4月2日,在木格镇芙洞村委会一群众在祭祀期间,点火清理坟墓周边杂草后不慎导致火势蔓延至周边山林,造成过火面积约2亩,最终涉案人员被带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禁火令的有关规定,自觉杜绝违规用火。任何单位或个人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广宁警方都将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警事要闻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