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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的通告

2011/11/17 4.1k 阅读 483 点赞

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的通告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11-11-18 09:3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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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府〔201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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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

尾气排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有效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迎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根据省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16号)和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质监局《印发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通知》(粤环发〔2010〕18号)要求,从2011年12月1日起,我市实施“工况法”(稳态工况法、加载减速工况法)检测机动车尾气,收费标准按市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工况法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肇价函〔2011〕98号)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相关文件下载:关于实施“工况法”检测汽车尾气排放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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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