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做好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工作,市政府决定将“肇庆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更名为“肇庆市卓越质量标杆企业(组织)认定委员会”,并对委员会成员作出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陈宣群(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翁卓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禹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黎建初(市委宣传部调研员)
张 明(市卫健局调研员)
陈添有(市发改局副局长)
谢炳权(市科技局副局长)
张 鹏(市工信局副局长)
李国星(市公安局副局长)
苏卫清(市人社局副局长)
陆志宁(市环境局副局长)
欧汉聪(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 俊(市交通局总工程师)
关永清(市商务局副局长)
文志华(市文广旅体局副局长)
许秦生(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孔祥盈(市统计局副局长)
黎尚华(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罗才明(肇庆海关副关长)
认定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日常工作,秘书长由许秦生同志兼任。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办公室,肇庆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法治办,省驻肇各单位,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市属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