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近年来,在我市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等多县区举办的马拉松赛、龙舟赛、运动会、演唱会、嘉年华等大型群众性活动数量逐渐增加,呈现出“数量多、影响大、规格高”等特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增加,有利于提升我市知名度、美誉度,对于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个别承办方、施工单位对临时搭建设施施工安全生产不够重视,为赶施工进度,搭建安装不规范,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时有发生。2019年6月23日,端州区七星岩牌坊广场附近正在搭建的舞台棚架受大风大雨的影响,导致局部棚架倒塌,未造成人员伤亡、文物损坏。制定出台《肇庆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可以清晰举办者、活动场所管理者安全责任,细化依法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条件和办理程序,特别是细化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的规范标准和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安全容量进行核准标准等,是推进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安全监督和安全实施行为,提升城市形象和管理水平。
二、制定主要依据
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广东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6731-2018 临时搭建演出场所舞台、看台安全》、《大型活动安全要求》GB/T33170-2016、《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六章四十六条,分别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定义、各方的安全责任、申请安全许可的资料和流程、监督检查的事项、违法本规定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一)第一章是明确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的基本原则、《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范围和适用范围、承办者的定义。
(二)第二章是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通过明确细化各方的安全责任,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三)第三章是明确非政府类或政府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工作制度、承办者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流程、大型群众性活动参加人数的定义、申请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的材料、大型群众性活动人员安全容量的核准规定等内容。
(四)第四章是明确了公安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承办者发放或者出售大型群众性活动票证的规定、大型群众性活临时设施、建筑物搭建的工作要求等内容。
(五)第五章是关于违法本规定的行为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六)第六章是本规定的实施时间,以及对适用本规定的补充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