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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解读

2024/07/24 1.3k 阅读 512 点赞

《关于废止〈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7-25 15:0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废止背景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肇府规〔2023〕4号),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

  二、废止结果

  鉴于《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肇建规〔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效性即将到期,且上位法《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已有更详细的规定,决定对该《通知》予以废止。

  三、该《通知》废止后,相关工作如何衔接?

  该《通知》停止执行后我市相关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