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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第一批市政府督查专员的通知

2016/07/03 1.4w 阅读 462 点赞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第一批市政府督查专员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7-04 00:00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选聘第一批

市政府督查专员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肇府办〔2016〕7号)要求,并经市政府同意,现决定从以下单位选聘第一批市政府督查专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单位

  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局意识强;

  (二)政策业务熟悉,经验丰富;

  (三)敢于坚持原则,善抓督查调研、协调落实;

  (四)热心政府督查工作;

  (五)原则上为58周岁以下的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选聘程序

  (一)各单位择优推荐上报1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

  (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上报的人选情况进行汇总初审后,报市政府秘书长审核;

  (三)将市政府秘书长审核通过的人选,依次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四)公布第一批市政府督查专员名单,并颁发聘书;

  (五)市政府督查室于聘任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聘任文件等资料抄送督查专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备案。

  四、有关要求

  选聘市政府督查专员,是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督查专员人选推荐工作,认真研究推荐人选,切实把经验丰富、公道正派、善抓落实的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推荐上来。请各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于7月12日前将《肇庆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送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陈肇轩,联系电话:2200812,传真:2270866)。

  附件:肇庆市人民政府督查专员推荐表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