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市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专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参照省的做法,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吕玉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朱宜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 哲(市委常委,肇庆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唐小兵(市政府副市长)
陈家添(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林伟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剑(端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运通(鼎湖区委副书记、区长)
江栋才(高要区委副书记、区长)
李伟忠(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
姚灵炎(广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江泽全(德庆县委副书记、县长)
梁健梅[封开县委副书记、县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树源(怀集县委副书记、县长)
钟伟军(肇庆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彭 晓(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翟碧凌(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台港澳局局长)
袁海平(市发改局局长)
罗浩翔(市教育局局长)
陈汉华(市科技局局长,肇庆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关 键(市工信局局长)
唐冬冬(市财政局局长)
周 燕(市人社局局长)
黄 勇(市资源局局长)
程海滨(市环境局局长)
单洪辉(市住建局局长)
吴冠儒(市交通局局长)
曹伟光(市卫健局局长)
翁卓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翰杰(市商务局局长、市招商局局长)
朱景亮(市金融局局长)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改局、市科技局负责。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处室(县级科技部门)1名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科技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