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要分局巡(特)警大队值班警员在高要城区蔚蓝国际驻点值勤期间,快速反应,将一名醉酒驾驶发生事故后欲逃跑的男子当场控制。
当日凌晨,在高要城区蔚蓝国际小区前面路段,一阵剧烈的碰撞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正在附近值勤的高要分局巡(特)警大队值班警员顺着巨大响声传来的方向迅速赶过去,发现是一辆小型汽车撞上了路中护栏,所幸现场无人员受伤。但处理过程中,执勤警员发现小车车主脸色通红,涉嫌酒驾,于是上前要求车主配合酒精检测,车主不但不配合,还想逃跑。见此情形,现场警员果断采取措施将车主邓某控制,后移交交警部门处置。
经对邓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11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邓某将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应有的代价。
酒驾醉驾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酒驾醉驾将面临以下处罚:
“酒驾”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