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碳达峰试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肇庆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国家碳达峰试点(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和执行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肇庆高新区被确定为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园区,为扎实推进试点建设,按照国家及省发改委关于试点建设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把节能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加强建设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肇庆高新区实际,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三)《肇庆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三、《实施方案》制定目标任务
制定《实施方案》的目标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碳达峰有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要求,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全民行动、重点工程、保障措施七部分内容,创新提出“六个一”政策制度,为肇庆高新区扎实推进试点建设提供发展方向和指导路径,为肇庆市、广东省及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高新区经验。
四、征集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情况
该实施方案已征求市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给予全部采纳、修改完善。同时,省发改委经与国家发改委沟通对接,于2023年12月19日向肇庆高新区反馈实施方案的初步修改意见,并于2024年4月15日反馈实施方案的第二次修改意见。按照工作要求,肇庆高新区及时通知并组织区内相关单位、重点工业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对试点实施方案的修改反馈意见进行研究探讨,同时加强与广东省电网公司、市供电局及区供电局的项目对接,经梳理、修改并优化,形成《实施方案》。
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及有关说明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为抓手,扎实推进碳达峰试点建设。
(二)主要任务。
以打造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水平、发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动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提升节能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打造碳达峰试点示范等七大重点任务,为肇庆高新区碳达峰试点建设提供发展方向和指导路径。
(三)科技创新。
以强化能源技术创新研究、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强城乡建设低碳技术研发、强化交通运输技术创新、打造科技创新平台试点、重点碳减排技术集合平台试点、引育低碳领域创新人才等七大重点方向,为试点建设注入科技创新动力。
(四)政策创新。
以一套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模式、一个园区级智慧管理平台、一个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一个绿色低碳产品展销中心、一套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衔接机制、一批节能降碳改造方案等“六个一”的政策创新举措,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
(五)全民行动。
从增强全民绿色低碳意识、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干部绿色低碳本领等四个方面,增强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六)重点工程。
结合重点任务,以能源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基础设施工程、“零碳”示范工程、循环经济发展工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交易管理平台建设工程等七大重点工程,强化试点工作支撑。
(七)保障措施。
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做好资金保障、严格监督考评等四个方面,保障碳达峰试点建设顺利开展。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开展法规规章专项清理工作要求以及对我市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意见要求,适时组织修改或者废止有关实施内容。
六、专业术语诠释
碳达峰:碳达峰是指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在某一个时间点达到历史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碳中和:碳中和是指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碳捕捉、碳封存等方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
能源消费总量:一定时期内全国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生活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是观察能源消费水平、构成和增长速度的总量指标。
能耗强度年均下降率:单位GDP所消耗的能源量逐年降低的比率,是评价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绿色低碳技术:能够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手段。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如核能、风能、太阳能等)所占的比例。
绿电交易:买卖双方依据可再生能源电力相关政策,开展的基于绿色电力的电力中长期交易。
储能电站:通过特定技术手段将电能储存起来,在需要时释放出来的电站设施,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多能互补:利用多种能源资源,通过优化组合实现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经济性,如风电、光伏与储能的结合。
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将工业生产或能源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二氧化碳进行捕集、提纯,然后加以利用或封存,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技术。
弹性负荷管理:通过调整电力用户的用电行为,使其在电网负荷高峰时减少用电,在负荷低谷时增加用电,从而平衡电网负荷,提高电网运行效率。
碳标签产品:在产品标签上注明该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的碳排放量,以引导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
云碳贷:基于碳排放数据的绿色金融产品,通过为低碳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促进企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分布式光伏:在用户所在地附近建设、运行的小型光伏发电设施,主要用于满足用户自身的电力需求。
源网荷储一体化:电源、电网、负荷、储能各环节高度协同,实现能源系统的优化运行和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七、新旧政策差异
本《办法》属新出台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