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肇庆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1/01 1.4w 阅读 151 点赞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肇庆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4-01-02 15:41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住建局,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管理局,肇庆新区发展规划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肇府规〔2023〕4号)关于制定机关应当根据上位法调整情况,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决定对《肇庆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方案》(肇建规〔2018〕1号)作废止处理。

  该《方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今后我市相关管理工作按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执行。

                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