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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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2026/02/24 1.3w 阅读 292 点赞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医保发〔2020〕35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医保中心审核和现场评估,拟同意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第一人民互联网医院)签订“互联网+”医保服务补充协议,为具备门特资格患者复诊提供“互联网+”医保服务,门特病种限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帕金森病、类风湿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8个病种,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4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

受理单位: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肇庆市端州区新元北路8号

邮 编:526000

电 话:0758-2108576


肇庆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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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