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链条管理工作,明确垃圾分类管理年度重点工作,研究制定促进垃圾分类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处理涉及的重大问题,指导并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吕玉印(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家添(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刘泾波(市政府秘书长)
邹干豪(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讲师团团长、市文明办主任)
林金汉(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资源局局长)
江伟文(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陈玉文(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谈细育(市委网信办主任)
袁海平(市发改局局长)
罗浩翔(市教育局局长)
关 键(市工信局局长)
伍泽国(市民政局局长)
唐冬冬(市财政局局长)
程海滨(市环境局局长)
单洪辉(市住建局局长)
梁为东(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申翰杰(市商务局局长)
黎沛荣(市文广旅体局局长)
郑时广(市国资委主任)
翁卓辉(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冼以良(市城管局局长)
梁永发(市林业局局长)
植炜柏(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唐 莹(团市委书记)
张晓兰(市妇联主席)
陈展峰(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黄联昌(市供销社主任)
李 剑(端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刘运通(鼎湖区委副书记、区长)
江栋才(高要区委副书记、区长)
李伟忠(四会市委副书记、市长)
姚灵炎(广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江泽全(德庆县委副书记、县长)
梁健梅[封开县委副书记、县长,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陈树源(怀集县委副书记、县长)
钟伟军(肇庆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江红平(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梁戈飞[市科技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刘志能[市卫健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吴 聪(市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冼以良同志兼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安排1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该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议题情况邀请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根据工作需要,组长、副组长、成员可适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具体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调推动垃圾分类管理重点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沟通对接,密切支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实,并及时反馈工作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