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政策通知公告

肇庆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2023/06/13 6.8k 阅读 102 点赞

肇庆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

保护视力色: 来源:本网     撰写时间:2023-06-14 15:55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2021年8月27日至9月2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东开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肇庆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更高质量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截至2023年3月底,涉及我市的15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2项,达时序进度13项。督察组移交的190件信访案件中,已办结187件,阶段性办结3件。主要情况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强化理论学习。坚持把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入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第一议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必学内容,把新发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督察整改工作实际成效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二)高位推动工作。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市领导多次对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环保项目、河湖等现场调研检查、督导督办,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三)加强督办落实。建立健全调度、梳理、通报、督导机制,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市人大、市政协结合工作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相关提案建议进行跟踪督办,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二、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双碳”行动得到有效落实。一是资源能源得到高效利用。省下达我市“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强度下降目标为14.5%,2021-202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强度已下降10.3%,已完成省下达“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的70%。全市2个涉“两高”整改项目均已获得省能源局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二是绿色低碳环保产业得到发展。印发《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编制《广东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基地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21-2030年)》,加强系统谋划和政策支撑,狠抓能源基础设施投资。三是节能低碳技术应用得到推广。2022年,完成重点企业的碳排放量核查、交易工作,同步推进碳排放摸查、碳普惠、近零碳排放试点创建等工作。强化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为臭氧污染防治奠定基础。

  (二)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提升。一是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成果。组织各地积极申报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二是统筹布局生态空间。编制《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生态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屏障。一方面,结合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布局,划定生态保护区;另一方面,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入生态控制区。三是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以“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理念为主线,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四是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编制《肇庆市自然保护地规划》,明确自然保护地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任务。印发《肇庆市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规范自然保护地日常管理。五是有效保障土壤安全。编制《肇庆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肇庆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等“十四五”相关工作规划和方案,扎实推进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三)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得以补强。一是乡镇污水处理能力有效提升。目前,全市建制镇(乡)已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2年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度任务已完成,镇级配套污水管网正加紧建设,村、镇二级污水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以“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推动绿色循环发展,逐步形成工业园区绿色循环经济与资源循环利用一体化模式、绿色立体循环渔业和一体化生态水产养殖示范模式等一批肇庆试点特色模式,并初见成效。同时,开展铝灰渣综合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物联网及互联网技术,搭建智慧治理平台,数字智能化管理危废企业。三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益完善。目前全市已完成“一县一场、一镇一站、一村一点”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任务,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转运。

  (四)污染防治攻坚战卓有成效。一是地表水水质居全省前列。2022年,全市15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11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二是空气质量保持优良。NO2、PM10、PM2.5、SO2等指标浓度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PM2.5年均浓度22微克/立方米,优于世界卫生组织第二阶段标准。三是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严格用地准入,大力推动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效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

  三、久久为功,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落细

  (一)提高认识,持续发力。充分认识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加快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促进经济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问题,整改到位。聚焦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对已完成的整改问题适时展开“回头看”工作,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实行分类推进,确保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效。注重“当下改”的同时,建立健全“长久立”的机制,推动发现和解决问题规范化、长效化,确保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真正使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美丽肇庆建设的总要求,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加快建设绿美广东作出肇庆担当。一是主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入落实“双碳”工作任务,严格实行资源环境准入制度,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积极开展近零碳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深化碳普惠交易,探索开展林业碳汇、分布式光伏等多种类型的碳普惠试点工作,推动完成全流程交易,为肇庆高质量发展注入“生态动能”。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焚烧源管控,坚持问题导向、源头管控、精准防治,深入推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深度治理,降低臭氧污染风险。加快水污染防治“大环保”工作格局构建,聚焦重点国考断面达标攻坚,重点解决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短板问题,全力推进治水任务。继续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实施“十四五”地下水国考点位的达标和保持工作,夯实地下水环境管理基础。三是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严格对照整改要求,不隐瞒、不回避、不畏难,做到问题早整改、早见效,以环境质量改善的实际成效,向肇庆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附件:肇庆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pdf


  中共肇庆市委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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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