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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调整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报销水平的公告

2021/07/01 1.1w 阅读 116 点赞



关于拟调整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两家单位

医保报销水平的公告


全市参保人:

    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认定为二级综合医院。按《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府〔2015〕6号)、《关于印发〈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肇府规〔2019〕6号)等规定,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由一级医院变更为二级医院后,其医保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方面须相应调整。调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职工医保方面,住院的报销比例由在职91%、退休93%调整为在职85%、退休90%,住院起付标准由400元/次调整为800元/次。城乡居民医保方面,住院的报销比例由90%调整为80%,住院起付标准由200元/次调整为600元/次。特定病种门诊的报销方面,按《肇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肇医保规〔2021〕1号)执行。按肇府〔2015〕6号文第六十七条规定,我局向社会公告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拟调整按二级医院核算参保人医保待遇,公告期为:2021年7月2日至8月1日。公告期结束后,上述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两家单位将按二级医院核算医保报销。


    特此公告

肇庆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1.关于拟调整肇庆市高要区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医保报销水平的公告.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