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6号)规定,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肇庆医院申请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经评估合格,拟确定为肇庆市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5日。
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示负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本单位印章。我局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进行调查核实,如情况属实,我局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受理单位: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保险科
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26号
邮编:526020
电话:0758-2831658
肇庆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