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
政策公告公示

肇庆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2025/07/20 8.2k 阅读 205 点赞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车租赁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肇庆市教育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内容:供应商向我局提供各类符合要求的公务用车租赁服务,车型包括5座小汽车、7座小汽车、9—12座中型普通客车、中巴、大巴,满足单位市内、市际、省内及跨省公务出行需求。

  (二)资金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万元 / 年,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2年。

  四、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持有市场监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营运证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能开展汽车租赁(含驾驶员)服务的资质。不接受两个或以上企业联合提供服务。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车辆服务要求

  1. 提供的车辆应当手续完备、证件齐全,无违法及法律纠纷,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环保、年审、营运要求,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购买相应保险。

  2. 车辆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供应商应能及时调换其它车辆确保公务出行正常开展。

  3. 提供出租车辆须配备行车记录仪,每次出车须填写好行车日志,以备查阅,保存期不少于3年。

  (三)驾驶员要求

  1. 驾驶员由供应商提供且负责管理,服从采购单位的调度。

  2. 驾驶员应具有与所驾车型符合的驾照并在有效期内,身体健康,技术良好,作风正派,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重大交通违法事故,无违法乱纪行为。

  五、申报材料

  (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收费报价表》(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需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证明书原件(见附件2)。

  (三)合同样本,以及其他可以佐证申报单位具备的专业水平、资质、承接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经验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下载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网址如下: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六、评审公示

  申报截止后,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取不少于3家作为我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候选供应商,并将在肇庆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将按程序签订合同。

  七、其它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入选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服务项目。

  (三)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资料,我局将履行保密责任,申报资料将不退还至申报单位。

  (四)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30日前(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附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用不透明的封条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送至肇庆市教育局办公室(端州区西江北路教育大楼611室,联系电话:0758—2835466),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收费报价表

                  2.授权人证明书

                  3.供应商资质要求审查表

                  4.供应商申报材料得分情况表

  附件1-4.doc


肇庆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