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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2020/10/13 8.1k 阅读 281 点赞

《肇庆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保护视力色: 来源: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0-14 17:23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一、背景及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家政行业职业化、专业化、标准化、国际化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大力实施“肇庆家嫂”品牌计划,重点围绕居家服务、母婴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4个培训项目进行技能人才培养,提高我市家政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打造信得过、靠得住、叫得响的“肇庆家嫂”服务品牌,培育“放心好用、诚信自重”的家政从业队伍,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要求和参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1号),我市制定了《肇庆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二、《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分为认定范围、认定程序、运行管理、奖补措施和附则等五部分组成。

  (一)认定范围:经由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认定,以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为重要培训内容,具有较为健全的培训体系、培训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家政服务培训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及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等。

  (二)认定程序:公布受理时间、申报、审核、认定及违规申报责任等流程,并由各级人社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运行管理:信息报送、退出机制方面的工作要求。

  (四)奖补措施。对经认定的肇庆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给予的一次性补助和奖补标准,奖补标准为每家肇庆市家政培训服务示范基地10万元。

  三、关于《暂行办法》的生效时间

  第十一条规定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价修订。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